交通信號燈俗稱紅綠燈,是交通信號指揮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道路交通的基本語言。廣泛用于公路交叉路口,彎道、橋梁等存有安全隱患的危險路段,指揮司機或行人交通,促進交通暢通,避免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發(fā)生。
交通信號燈技術要求:
交通信號燈技術要求:
1)、交通信號燈系列產(chǎn)品及規(guī)格要求:熱鍍鋅框架式燈桿件符合國家標準。一體化信號燈,不允許采用包箍或支架連接,以保證美觀。
2)、道路交通信號燈必須符合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號燈技術要求及測試方法》的要求。
3)、機動車道信號燈為直徑400mm箭頭燈,紅、黃、綠三個為一組;外殼:純黑色,鋁壓鑄。
5)、LED管是四元素,使用壽命不少于50000小時。
6)、交通信號燈外形應與南京市現(xiàn)使用的信號燈外形基本一致。外觀:信號燈外殼、色片及密封圈表面應平滑,無缺料、無開裂、無銀絲、無明顯變形和毛刺等缺陷。
7)、道路交通信號燈的各項技術指標(如:防護等級、溫度、高低溫、振動、電氣性能等)符合GB14887-2011的相關規(guī)定。
8)、道路交通信號燈透鏡采用高透光率聚碳酸脂制造,使其在10年使用壽命期內不會明顯褪色。
9)、道路交通信號燈燈殼結構要求采用鋁材壓鑄制造,開啟式;外殼表面噴塑,顏色為黑色,美觀輕巧,便于維修與安裝。
10)、道路交通信號燈內所有密封應采用硅橡膠材料,使其在10年使用期內在高溫和低溫環(huán)境下不至于出現(xiàn)老化和硬化現(xiàn)象。
11)、道路交通信號燈除電氣零件外其余具有不低于10年的抗老化性能、抗腐蝕性能,在10年使用期內金屬件不能出現(xiàn)銹斑。
12)、道路交通信號燈的附屬金屬結構件、標準緊固件應用不銹鋼制造,以符合GB14887-2011的相關規(guī)定。一體化信號燈,不允許采用包箍或支架連接,以保證美觀。
13)、道路交通信號燈出線孔應設置在燈殼的背面,并且能容納¢20的電纜自由通過,以利于線路安裝和連接其他設備,而且電纜進入口應作的剛性印刷電路板,并進行鍍錫處理,鍍層無氧化,焊接面加綠色阻焊層,板厚1.8MM以上。
17)、每個發(fā)光單元的引線,應采用符合國家電工標準的導線,線徑不小于0.75平方毫米,紅、黃、綠色的三種發(fā)光單元除回路線外應分別用紅、黃、綠色的導線。
18)、信號燈具電源部分不得采用電阻電容降壓的方法。
19)、 所有元器件都進行老化實驗,并分別進行電參數(shù)及光參數(shù)測試。測試參數(shù)作為驗收文件的一部分。
機動車信號燈是由紅色、黃色、綠色三個無圖案圓形單位組成的一組燈,指導機動車通行。
非機動車信號燈是由紅色、黃色、綠色三個內有自行車圖案的圓形單位組成的一組燈,指導非機動車通行。
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xù)通行。
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指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由內有紅色行人站立圖案和內有綠色行人行走圖案組成的一組信號燈,指導行人通行。
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jīng)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xù)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